******委员会批准实施,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确定该项目服务商。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射阳港经济开发区沿河路景观带工程结算审计。
1.2项目地点:射阳港经济开发区境内。
1.3招标服务内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定额标准文件等的规定,遵循“合法、客观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招标人提供的资料文件等,按照工程造价审核程序,完成相关结算资料审核、工程量计量、计价、出具工程审计报告等工作。
1.4预算金额:本项目外聘费用按项目送审价的0.3‰(此费率为固定费率),外加核减工程结算价款的1.5%以下(此费率由投标人报价,最高不超过1.5%)计算。按上述标准计算的费用,不得超过审定投资的1.5‰。
1.5招标控制价(投标最高限价):本项目外聘费用按项目送审价的0.3‰(此费率为固定费率),外加核减工程结算价款的1.5%以下(此费率由投标人报价,最高不超过1.5%)计算。按上述标准计算的费用,不得超过审定投资的1.5‰。
1.6本项目需经审计局复审,若审计核减率与审计局复审核减率偏差大于等于3%,扣除全部审核费用。
1.7工期要求:从中标之日起至委托项目全部完成。
1.8计划开工时间:2025年12月。
二、参加投标的主要资格条件
2.1资质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及身份证明)。
2.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2月1日以来承担过工程投资金额450万元及以上(时间、金额以合同为准)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至少包含园林景观绿化)业绩不少于1项,凭业绩合同和工程审定单复印件核定(原件备查)。
2.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 射阳县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不良行为的,被行政主管部门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射阳政务信息网”上公布,且在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4******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6)投标人在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有不良记录且在惩戒期内的,招标人拒绝其参加本项目投标。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2.5其他要求:
2.5.1 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①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
③ 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包括不限于投标人的子公司以及控股参股企业)、其他企业分公司负责人。(均以投标截止日注册登记为准)。
2.5.2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拟投入人员、授权委托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在职职工,投标时须提供项目负责人、拟投入人员以及授权委托人从2025年9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
2.5.3 (1)项目负责人:1名,需具备土木建筑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且需提供2022年12月1日以来承担过工程投资金额450万元及以上(时间、金额以合同为准)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至少包含园林景观绿化)造价结算审核工作业绩;
(2)其他人员(项目负责人除外):2名,其中: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专业)1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安装专业)1人。
投标时提供项目组成员名单及相关证书,以上人员均不兼任,投标人可根据项目审计需要增报人员,但不能减少。
上述项目业绩需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审计报告及工程造价核定单(原件备查)。业绩审查时以工程决(结)算核定单上的审计(核)人员签名和执业资格章认定审计人员业绩。
2.5.4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2.5.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6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2.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否则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2.6.1已参与过该项目的设计、预算、编标、招标代理、监理、跟踪审计等工作服务事项的承担机构;
2.6.2与本招标项目涉及工程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2.7无法律、法规规定投标受限情形。
★ 特别提醒:投标申请人不得以虚假材料、证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报名和投标。一经发现并被证实其弄虚作假行为,将报管理部门查处,交纳的所有保证金被扣除。本项目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付款方式
提交全部审计成果文件时一次性付清。付款时,中标人须开具税务部门认可的税务发票。
四、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数额:200元;
4.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4.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见招标文件。
五、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六、拟采用的评定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七、公告发布和文件获取
7.1******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上发布。
7.2获取文件时间:2025年12月15日至2025年12月22日8:30-12:00,下午14:3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7.3文件获取方式: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在招标文******有限公司(盐城市射阳县五洲国际B7号楼502室,联系人:薛女士,联系号码:0515-******,******)获取纸质招标文件,也可采用添加微信并通过邮寄方式领取招标文件(微信号:******),招标文件工本费为300元,售后不退。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时间: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九、联系方式
1、项目联系人信息
名 ******委员会
地 址:江苏省盐城市射阳县射阳港人民东路2号
联系方式:张女士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射阳县五洲国际B7号楼502室
联系方式:薛女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