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债权资产,现将资产处置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债权资产基本情况
******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债权资产总额51,597,796.62元(截止日期:2025年7月15日,本金为12,470,661.17元,利息及其他为39,127,135.45元);担保方式为保证。
(一)债务人情况
******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学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L,该企业成立于2010年,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伊煤路南盘恒5号景观小区8层801,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该企业目前登记状态存续,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建筑业,经营范围土石方工程施工;工程机械租赁。
(二)保证人情况
自然人保证人为刘学平、孙芳。
******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学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L,该企业成立于2010年,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伊煤路南盘恒5号景观小区煤炭大厦801室,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该企业目前登记状态存续。
******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马德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7,该企业成立于2005年,位于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3号6层610-1,注册资100000万元人民币。该企业目前登记状态存续。
(三)租赁物情况
该项目租赁物为装载机、自卸车、宽体车施工机械设备,因年代久远加之工程车破损严重已无使用价值。
二、资产亮点
该项目债权已取得生效法律文书并已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程序中冻结保证人持有的其他公司股权,该股权有一定处置价值。
三、资产瑕疵
该项目租赁物由于无人维护保养,车身残缺,无法使用。
四、合作方式:
债务和解、债务减免、债务重组、挂牌转让、拍卖、要约邀请竞价转让、协议转让及其他处置方式。
五、交易对象及条件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资产转让的公司工作人员、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注:如该资产的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参与竞买,成交价不得低于主合同以及相关从合同中约定的剩余全部债权金额(包括但不限于剩余租赁本金、租赁费、应收账款、租赁物件留购费、逾期利息、损失赔偿金、补偿金、罚息、违约金,以及因实现公司债权相关权益而发生的诉讼费、保全费、律师代理费等所有费用);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与原债务人及利益相关方债务重组、资产重整的除外。
六、付款条件:一次性付款
七、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
本公告于2025年9月28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有效。
************法院认定的债权数额为准。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严先生 联系电话:******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凤凰嘴街2号院1号楼
邮政编码:830002
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