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东方市十所村整体搬迁安置二期项目(B区)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南省东方市十所村整体搬迁安置二期项目(B区)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已由东方市******************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初步设计及批复,项目估算或投资概算为64180.83万元,项目采用(非)装配式建造并具有了开展工程总承包(EPC)必要的基础资料,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海南省东方市十所村整体搬迁安置二期项目(B区)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1 项目建设地点: 东方市八所镇福久村东侧
2.2 项目建设规模: 项目拟建设安置区建筑工程和配套工程,分别为:建筑工程:公服建筑总用地面积16742.39㎡(其中近期为10842.77㎡,远期为5899.62㎡),拟建设近期公服建筑总用地面积10842.77㎡,总建筑面积 4977.3㎡,包括:B01活动中心420.40㎡、B02宗祠129.80㎡、C01活动中心 382.00㎡、D01伏波文化馆3546.30㎡、E03活动中心498.80㎡。公服建筑周边景观面积2.34公顷(23424.9㎡)。配套工程:拟建设道路面积13.54公顷(135397.46㎡),总长度约21587.12m。主要道路红线宽度为10m,长度约328m;宅间主要道路红线宽度为8m,长度约6085.00m;宅间次要道路红线宽度为 5.5m,长度约15174.12m;布置给水、雨污水、电力(不含变配电)、通信、燃气等各类管线;道路周边景观面积15.91公顷(159085.6㎡),内容包括绿化、铺装园路、景观小品等。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工程、电气工程(不含变配电)、燃气工程、通讯工程、给排水工程、园区道路工程、景观工程、绿化工程、湖体及驳岸改造、附属工程。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
(2)招标范围和内容:项目拟建设安置区建筑工程和配套工程,分别为:建筑工程:公服建筑总用地面积16742.39㎡(其中近期为10842.77㎡,远期为5899.62㎡),拟建设近期公服建筑总用地面积10842.77㎡,总建筑面积 4977.3㎡,包括:B01活动中心420.40㎡、B02宗祠129.80㎡、C01活动中心 382.00㎡、D01伏波文化馆3546.30㎡、E03活动中心498.80㎡。公服建筑周边景观面积2.34公顷(23424.9㎡)。配套工程:拟建设道路面积13.54公顷(135397.46㎡),总长度约21587.12m。主要道路红线宽度为10m,长度约328m;宅间主要道路红线宽度为8m,长度约6085.00m;宅间次要道路红线宽度为 5.5m,长度约15174.12m;布置给水、雨污水、电力(不含变配电)、通信、燃气等各类管线;道路周边景观面积15.91公顷(159085.6㎡),内容包括绿化、铺装园路、景观小品等。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工程、电气工程(不含变配电)、燃气工程、通讯工程、给排水工程、园区道路工程、景观工程、绿化工程、湖体及驳岸改造、附属工程。设计范围:项目建设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配合图纸审核及项目需要的深化设计(含基坑设计及论证等专项设计内容)、设计优化、技术把关及跟踪服务、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施工过程中必要的监测及后续服务。施工范围:项目建设范围内的实施阶段全过程建设及管理,直至工程竣工验收、项目移交、完成并配合政府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内容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元): ******9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工日期为 2025年10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27年04月08日;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天)要求为 540
2.6 质量要求: 合格。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关现行施工验收规范标准。
2.7 标段划分: 其他说明:第2.5条工期要求以本条款为准:总工期为:5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为:2025年10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7年4月8日;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设计工期:90日历天,施工工期:450日历天。招标公告第2.6条质量要求以本条款为准:设计质量要求:合格。设计深度和广度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关现行标准、规范、规程;施工质量要求:合格。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关现行施工验收规范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牵头单位和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
采用装配式建造的项目,投标人还需具备能满足本项目预制构件生产能力的构件厂,或者联合体成员中具备能满足本项目预制构件生产能力的构件厂,或者联合体成员中应当有预制构件生产厂商。
(1)设计资质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施工资质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2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3 承担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4 承担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评审的主要因素包括投标报价、项目管理组织方案、设计方案、施工实施方案(施工安装方案)、企业诚信、施工经验等,装配式建造的项目还包括构件生产实力)。
******委员会推荐不超过3个的中标候选人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海南省东方市十所村整体搬迁安置二期项目(B区)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2025年09月05日23时50分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5年09月26日08时30分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ggzyjy/)(以下简称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电子投标工具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海南省东方市十所村整体搬迁安置二期项目(B区)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09月26日08时30分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元):500000.0
******银行保函、电子保函、保险保证、担保保函。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海南省东方市十所村整体搬迁安置二期项目(B区)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检察院六楼) 东方市开标室1(适用于现场递交)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非采用电子招投标的项目须提交纸质投标文件);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履约担保的要求
8.1 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
******银行保函或建设工程履约保证保险。
8.3 履约担保期限:自合同约定工作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后,履约保函担保期限按计划竣工日期顺延三个月。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东方市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10. 其他
10.1 投标人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企业信息管理系统(******/ggzyjy/)中登记企业信息,然后登录招投标交易平台(******/ggzyjy/)下载、查看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及其他文件;
10.2 电子标(招标文件后缀名.GZBS):必须使用最新版本的电子投标工具(在******/ggzyjy/下载投标工具)制作电子版的投标文件;
10.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约定和要求,制作和上传经过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加密和解密须用同一数字证书)。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有限公司
地 址: ******银行(东方支行)5楼
联系人(全称): 符工
电 话: 0898-******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东土城路甲9号
联系人(全称): 程工
电 话: 0898-******
监督部门名称: ******建设局
电 话: 0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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