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申请的“新民路43号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总平面图调整予以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南宁市青秀区新民路43号。
二、地类(用途)
城镇住宅用地、机关团体用地。
三、调整理由
******管理局于2012年2月审定新民路43号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的总平面图(审批号:GH2011-217),于2012年9月批复建筑设计方案(审批号:ZG2012-183),项目规划三栋高层住宅楼及1******消防规范、优化功能等要求,申请对已批总平面图(除已建2号楼区域外)进行优化调整。
四、主要调整内容
(一)总平布局
1#楼向西收窄3.1米 ,向南收窄2.0米,层数由26层调整为25层 ,建筑高度由99.70米调整为99.45米;3#楼层数由31层调整为27层 ,建筑高度由96.5米调整为90.6米;4#楼层数由31层调整为26层 ,建筑高度由99.5米调整为81.59米,取消2#楼与3#楼、3#楼与4#楼之间的裙房;将建******消防登高场地、地下车库出入口、停车布局等设计内容。
(二)结合2号楼已批规划许可情况,调整后,与原批总平及建筑单体方案技术经济指标相较,项目总建筑面积由104021.63㎡调整为104748.56㎡;地上总建筑面积由?89275.47㎡调整为79642.16㎡;总计容建筑面积由89275.47㎡调整为79642.16㎡,其中住宅面积由54969.6㎡调整为54968.74㎡,办公面积由16654.82㎡调整为13104.63㎡,公共配套服务设施由359.4㎡调整为697.44㎡,配套服务用房由17291.65㎡调整为5842.88㎡ ,配套商业设施面积5028.47㎡;不计容建筑面积由14746.16㎡调整为25106.40㎡。容积率由8.11调整为7.23,建筑密度由37.88%调整为28.95%,绿地率由28.14%调整为28.15%,住宅套数由472户调整为445户,总机动车停车位数量由730个调整为639个,非机动车位由200个调整为254个;修改后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仍满足新城片区XC-02(民族广场)单元控规的要求。
五、公示地点
******资源局公告栏(南宁市青秀区锦春路3-1号)。
(二)“新民路43号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项目现场。
(三)******资源局网站(******)。
(四)南宁市城市规划展示馆(南宁市凤岭南路3号)。
同时,将从************资源局官方账号)上刊登相关公示的公告信息。
规划调整涉及到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2025年4月23日至************办公室(联系电************办公室,邮编:5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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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局
2025年4月22日

相关附件下载:
******有限公司南宁市新民路43号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