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管理局善化大道(卫河大桥—海河路)绿化提升补植补栽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潜在供应商凭本企业 CA 数字证书,请在有效时间内登录《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8060/),点击“交易主体登录-政府采购登录”,登录之后,自行下载磋商文件及其他资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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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浚财磋商采购-2024-129 | |||||||||||||||
******管理局善化大道(卫河大桥—海河路)绿化提升补植补栽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3,800,000.00元 | |||||||||||||||
最高限价:******.33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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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善化大道(卫河大桥—海河路)绿化提升补植补栽项目(具体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采购范围:竞争性磋商文件、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标示的全部内容;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6)工期:30日历天; (7)养护期:一年,苗木成活率 100%。 | |||||||||||||||
6、合同履行期限:/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执行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发展等。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注:供应商在参加本项目时,资格审查环节只需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未提供资格信用承诺的,仍按上述 3.1(一)至(五)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 供应商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合法有效,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须具有与本 项目相匹配的履约能力;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园林或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承诺投标截止当日未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前 120 天内,有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任职变更事项的,请在响应文件中说明情况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拟派项目负责人需提供 2024 年 1 月 1 日以来至今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须提供加盖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公章的证明或社保参保网页查询截图; 3.4 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需提供承诺书,对承诺书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承诺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 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4年12月05日 至 2024年12月1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潜在供应商凭本企业 CA 数字证书,请在有效时间内登录《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8060/),点击“交易主体登录-政府采购登录”,登录之后,自行下载磋商文件及其他资料。 | |||||||||||||||
3.方式:电子下载。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全部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下载 磋商文件、制作电子响应文件、网上加密上传、线上解密等相关事宜。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远程开标室。响应文件的上传方式:供应商应当在上传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将已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响应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按时解密的,其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4年12月1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远程开标室,供应商无需到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在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供应商自行选择任意地点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响应文件开启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澄清等。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无效。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鹤壁市政府采购网》、《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小微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4.投标供应商有合同融资意向的,请登录鹤壁市政府采购网进行融资意向登记,或者在“通知公告”栏目中查询线下合同融资渠道及联系方式。 5.本项目使用鹤壁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进行业务办理,供应商须先完成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并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下载中心”查看相关说明。 6.关于本项目的澄清、补充、修改、疑问答复、延期等情况,均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站进行公告,并同时在鹤壁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内部生成最新的采购“答疑澄清文件”告知供应商,供应商应自行查阅,随时关注,采购人不再另行通知,且不需要供应商确认,当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上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内容为准。因鹤壁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开标前具有保密性,各潜在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须自行查看项目进度、疑问答复、澄清、修改等内容,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远程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下载中心”专区的相关说明。 7.请供应商根据自身互联网网速和稳定性、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等多种因素,尽量提前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并确保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成功。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或解密响应文件的,其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电话:******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管理局 | |||||||||||||||
地址:浚县科技路中段 | |||||||||||||||
联系人:王银山 | |||||||||||||||
联系方式:******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有限公司 | |||||||||||||||
地址:浚县民生路中段 | |||||||||||||||
联系人:姜欢欢 | |||||||||||||||
联系方式:******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王银山 |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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