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XCZB-******
******幼儿园其他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9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及公告
更正原因:
采购文件中服务期限与服务内容要求变更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日期:2025-10-01,更正为:2025-10-14。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日期:2025-10-14,更正为:2025-10-20。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10-15 15:00:00,更正为:2025-10-21 15:0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5-10-15 15:00:00,更正为:2025-10-21 15:00:00。
原采购文件中:服务期限:2025年9月-2026年8月 更正为:2025年11月-2026年8月
原采购文件中“第四章服务内容及要求”已变更,详细内容以答疑澄清文件内容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0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报名时,供应商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委托代理人须提供公司盖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3)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良好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
(4)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
注: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也需要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金额缴纳社保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6)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近三年内在本行业内从事相关工作未受到政府部门给予不良记录或行政处罚,(详见财库【2016】125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及下载信用报告)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
(1)报名时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且A4纸胶装成册2份。资格文件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均不予接收。
(2)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彩喷件一律不视为原件。
(3)证件的复印件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不予接收。
(4)报名时需下载附件《供应商登记表》填写完整,加盖公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幼儿园
地 址:世纪金城一期东门对面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满洲里市汽配一条街28号二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女士
电 话:******
******幼儿园
202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