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440604-2025-0203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佛山市禅城区财政评审第三方服务(决算评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9月29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原内容:
修改为:
1
采购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中“三、采购项目具体要求”:
(2)拟派评审人员名单人数须在10人以上,具体人数由中标人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和中标人的自身情况决定,至少配备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造价工程师或水利工程造价师或公路工程造价师)的人数在4人以上(且至少要含1名高级工程师),至少配备在投标人执业的注册会计师1名以上。
(2)拟派评审人员名单人数须在10人以上,具体人数由中标人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和中标人的自身情况决定。其中至少配备以下两类人员:①具有建设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或一级造价工程师(含原注册造价师或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或公路工程甲级造价师)证书的人员4人以上,②具有会计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证书的人员4人以上。
2
采购文件“第五章 合同文本”中“三、采购项目具体要求”:
(2)拟派评审人员名单人数须在10人以上,具体人数由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和乙方的自身情况决定,至少配备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造价工程师或水利工程造价师或公路工程造价师)的人数在4人以上(且至少要含1名高级工程师),至少配备在投标人执业的注册会计师1名以上。
(2)拟派评审人员名单人数须在10人以上,具体人数由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和乙方的自身情况决定。其中至少配备以下两类人员:①具有建设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或一级造价工程师(含原注册造价师或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或公路工程甲级造价师)证书的人员4人以上,②具有会计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证书的人员4人以上。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0月09日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2.因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生成的招标文件模板内容固定,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中“二、须知前附表”的“2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调整为“采购包1: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包专门预留;采购包2-采购包4: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包专门预留”。
名 称:******财政局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80号2号楼
联系方式:0757-******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8号天禧华园一座八层
项目联系人:潘志杰
电 话:0757-******
******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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