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村点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斜桥镇永合区块桩基(二期)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村点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斜桥镇永合区块桩基(二期),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海宁市斜桥镇永合村。
2.2建设规模:新村点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斜桥镇永合区块桩基(二期),包括永合区块68#-71#楼桩基,采用直径Φ600水泥搅拌桩,有效桩长6m-11m。
2.3招标范围:具体内容包括深层水泥搅拌桩3757根,总长28827.5m,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合同估算价:约235万元;
2.5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01月01日以来完成过单个合同价200万元及以上的单独桩基工程施工1个及以上【2020年01月01日指的项目实际开工时间,如证明的业绩资料里不能反应的,由对应业绩项目建设单位针对项目开工时间进行证明;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经备案)和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相关资料(三项均须提供),提供的资料应能反映工程规模及造价,如上述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需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竣工验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等。如所提供的资料未能反映招标文件要求的,可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处理方法处理】业绩。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投标人资质条件应满足资质标准要求,并提供“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11月18日(周一)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其投标对应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4.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不进行现场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1月21日16时00分,登陆“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col/col******50/index.html)”,通过“海宁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8085/TPBidder/memberLogin)”自主登记(未领取CA锁的单位,请参照《关于海宁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主体注册及CA锁办理的通知》,在线办理CA锁)。
4.2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通过“海宁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8085/TPBidder/memberLogin)”在登记后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海宁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对应栏目将投标文件上传完毕。
5.2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col/col******50/index.html和浙江政务服务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宁市斜桥镇 地 址:******街道恒力大厦3楼
邮 编:314400 邮 编:314400
联系人:留先生 联系人:姚女士
电 话:0573-****** 电 话:0573-******
传 真: / 传 真: /
监督部门:海宁市斜桥镇招标采购中心
电 话:0573-******
202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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