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泾河新城泾河智谷项目(一期)一标段装饰装修EPC总承包工程已由泾河新城行政审批与政务服务局以2102-611******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泾河新城泾晨路以东、湖滨二路以南、泾河五街路以西、湖滨一路以北;
2.2 工程规模:泾河新城泾河智谷项目(一期)总用地面积约67.5亩(约45030㎡),总建筑面积约206344㎡,其中一标段总建筑面积约96902㎡,地上建筑面积约66902㎡,地下约30000㎡,主要包括办公、商业配套、展示服务等。本次一标段室内装饰装修面积约50000㎡(不含公区装饰装修),装修标准相当于三星级饭店及以下标准的室内装修工程;
2.3 项目投资总额:******00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0元);
2.4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标段1: 标段名称: 泾河新城泾河智谷项目(一期)一标段装饰装修EPC总承包工程;标段编号: E******06yuikavesp001;标段类型: EPC;;
2.6 招标范围:标段1:本项目室内装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采购和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同时承担相关协调工作。;
2.7 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泾河新城泾河智谷项目(一期)一标段装饰装修EPC总承包工程: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与【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与【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与【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与【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及以上 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 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 负责人 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或【一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或【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及以上,或【高级技术职称证】及以上执业资格,担任过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
3.2 标段名称:泾河新城泾河智谷项目(一期)一标段装饰装修EPC总承包工程: 本次资格预审 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的权力、义务。。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其他要求:
1.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和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须满足下列条件: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含高级)技术职称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担任过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设计负责人: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且在本单位注册;
施工项目负责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拟派设计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但须同时满足其资格要求;
2.申请人基本信息及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基本信息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 )”可查询。
3.申请人不得在“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申请人不得在项目所在地及以上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
5.申请人不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资格预审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5.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于 2024-11-09 00:00起至2024-11-19 09:30从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标段名称:泾河新城泾河智谷项目(一期)一标段装饰装修EPC总承包工程,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9日09时30分,地点为陕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陕西采购与招标网》 等媒介上发布。
8.其他 8.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同时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但将不同时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8.2 申请人须在陕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中登记企业信息,然后使用数字认证CA锁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及其他文件。申请人应使用电子投标工具制作、加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并在规定时间上传经过数字证书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8.3 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申请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资格预审文件载明的“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申请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申请人自行承担后果。8.4接收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曹时乐 029-******。
9.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开发建设部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智谷B座10层 | 地址: |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西段58号成长大厦10-14层 |
联系人: | 吴剑凯 | 联系人: | 曹时乐、习郭莹、王璐 |
电话: | ****** | 电话: | ****** |
邮编: | | 邮编: | |
******银行: | | ******银行: | |
账号: | | 账号: | |